出国人员服务部,苏州市高中阶段出国(境)留学“档案无忧”!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经过前期多轮调研,苏州市人社局、苏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苏州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创新推出全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服务,充分发挥多部门职能优势,不断扩大档案服务的覆盖面,将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前移,受理范围从留学后扩大到留学前,实现全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办理依据、申报材料、经办流程”的统一,推动高中阶段留学与档案托管服务“无缝衔接”。

“档”胸层云,大鹏起兮鸿鹄志。心系彼“案”,归去来兮赤子心。

时方七月,万物葱茏,苦读了十二年的同学们在盛夏作别,踌躇满志地各奔诗和远方,用青春书写人生新篇章。

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数据,疫情前我市高中阶段出国留学人员年均3200人左右,三年疫情期间年均2400人左右。高中阶段出国留学人员是一批批怀揣梦想的优秀学子,肩负着漂洋过海求学深造、学成后报效祖国和建设家乡的重要使命,是各级政府部门认真关心的未来储备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和规范,为解除留学人员出国后的高中学籍档案托管后顾之忧以及将来回国后的人事档案规范接续,苏州市人社部门联合教育部门经过半年的调研和整理,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首个规范完整的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文件。

出国人员服务部

今天(7月2日),苏州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文件发布及解读说明会在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召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夏永华、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项春雷、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李健出席本次活动,参加活动的还有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分普通高中、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等相关负责人,以及高中阶段出国(境)留学的同学、家长代表。

出国人员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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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上,苏州市人社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发布档案托管工作文件,并以访谈的形式对文件作细致解读,安排学生和家长参观三楼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中心,暖心提供业务咨询及相关档案托管业务办理服务。活动当天还开展了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业务专题培训。

出国人员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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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工作文件(详见附件:

关于做好苏州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苏人保才〔2023〕2号))

接下来,请随“人社君”一起详细了解苏州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的创新亮点与办事指南吧!

创新亮点

人才服务前移:留学人才建档服务延伸至留学前

近年来,苏州人社部门持续加强对留学人员档案管理专题研究,2021年7月,在全省率先出台《苏州市留学人员建档及归档业务操作指南》,规范全市留学人员建档及归档业务。文件出台近两年来,全市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已为符合条件的留学人才提供建档、归档等服务2200余人次。

在留学人员建档及归档服务过程中,人社部门了解到大部分留学人才存在高中学籍档案集中管理的诉求。经过前期多轮调研,苏州市人社局、苏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苏州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创新推出全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服务,充分发挥多部门职能优势,不断扩大档案服务的覆盖面,将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前移,受理范围从留学后扩大到留学前出国人员服务部,实现全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办理依据、申报材料、经办流程”的统一,推动高中阶段留学与档案托管服务“无缝衔接”。

人才引育拓展:留学人才配套服务延展至多维度

苏州是留学归国人才高度密集的城市之一。截至2022年底,苏州全市人才总量达到363万人,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超5.9万人、约占全省1/4,近三年新增留学归国人数年平均增幅达到8.8%。

为吸引更多的留学归国青年扎根苏州创新创业,人社部门持续加大留学人才“引、育、留、用”力度,用细致的服务拨动留学人才归来报国的“赤子之心”。除了档案托管,人社部门还聚焦留学人才的服务需求,以“云”为媒,组织开展了“海聚苏州”云聘专场活动,打造专属于海外英才的求职盛宴,常态化提供“先落户后就业”、就业见习、“苏show才”政策一点通等“一揽子”服务。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有来苏就业意愿并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以向全市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且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还可以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就业见习,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苏show才”系统梳理苏州出台的142项人才政策,包含乐居租房贴兑现、苏州人才政策申报月历等功能,留学归国人员可登录网站享受人才政策一网通查、人才计划一网申报、人才服务一网通办,同时依托“云聘荟”线上招聘平台,搜索高端岗位信息,与青春苏州实现“双向奔赴”。

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具有苏州市户籍;

(二)国内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即将出国(境)就读或已在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学历学位;

(三)未在其他档案保管单位建立人事档案。

二、申请材料

(一)国内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即将出国(境)就读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国内普通高中毕业后直接出国(境)就读者出国人员服务部,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根据下列列表信息上传材料,如留学所在地不在列表内,须提供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录取通知书”应包含攻读专业、攻读学位(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习时间等信息;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上传中文翻译件。

出国人员服务部

(二)已在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国内普通高中毕业后直接出国(境)就读者,应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护照、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个人信息页;

5.前往留学所在地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

6.根据下列列表信息上传材料,如留学所在地不在列表内,须提供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录取通知书”应包含攻读专业、攻读学位(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习时间等信息;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上传中文翻译件。

出国人员服务部

三、申请流程

18周岁以下的学生,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学生档案托管申请。

18周岁及以上的学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学生档案托管申请。如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四、办理途径

线下办理:全市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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