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出国劳务信息,日本出国劳务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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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出国劳务的注意事项和要求有哪些?近几年,想要出国到日本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办理日本出国劳务都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满足什么样的要求。日本劳务面试同新加坡不同,新加坡是可以视频面试的,但日本方面的出国劳务面试通常是雇主亲自到我国场进行面试。

日本出国劳务的注意事项和要求有哪些?近几年,想要出国到日本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办理日本出国劳务都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满足什么样的要求。今天小编给您做一下详细的讲解!

下面来具体介绍下:

日本研修签证对学历没有什么要求

拿到日本的研修签证主要从事的工作都是一些相对简单,对技能要求不是特别高的工种,比如生产线工人、搬运工等。

这样的工作岗位只要你肯吃苦,工作勤奋,基本都能够胜任,当然,如果你干过类似的工作自然是更好了,但即使没有做过,也可以很快上手。

所以,这部分工作学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工作的态度,日本雇主看的是态度不是学历。

日本雇主有很多禁忌

A、日本人是比较禁忌烟疤和纹身的,如果你有有烟疤或者纹身在比较显眼的位置,你可能就很难通过面试了;

B、有的日本雇主对身高超过180厘米或体重过重的工人是非常不能接受的;

C、一部分项目不允许福建、吉林梅河口以及黑龙江户口的工人,这可能是一些特殊的成见。

D、还有些日本雇主是不接受左撇子工人的,要特别注意。

更多的禁忌要根据具体的项目尽可能详细的向劳务公司咨询,避免在这类细节上丢失工作机会。

面试成功后需要进行日语培训

在所有面试体检合格后,通过的工人需要参加3个月的日语培训,培训的目的主要是为去日本后工作中同日方管理人员交流做准备。

培训的难度不大,只是简单的常规交流用语,不会特别难学,只要按时上课,认真听讲,通过是非常容易的,不要有什么心理压力。

面试通常是日本雇主当面面试

日本劳务面试同新加坡不同,新加坡是可以视频面试的,但日本方面的出国劳务面试通常是雇主亲自到我国场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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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一定日语基础有机会以日本技能工作签证出国打工

日本工作签证类型可以续签还可以带家属,薪资水平是月薪18-20万日元左右,通常比研修签证要高些。一些有特定技能的工作签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如计算机编程等。

基本上日本所有的招聘项目都是吃住自理的

房间是1-2个人一个房间(部分会社一个房间4个人),其中住宿方面日方安排每个月扣除房租1-2万日元不等,在宿舍能做饭,吃饭自理(部分会社也会提供米面和蔬菜等),每个月会扣除保险年金等3万左右日元不等(会社不同的话所扣的比例也是不同的,合同期满回国会返还一部分年金,公司可以免费协助办理厚生年金退费)

日本的工资是按照日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时薪

日本的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5天,超过时间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的1.25倍支付非洲出国劳务信息,节假日1.5倍。

如果想多赚钱,还是应该选择多加班,当然,这意思不是说让你磨洋工混日子,而是说加班工资会比日常工作高,多加班能多赚到很多钱。

在日本打工还是很安全的

日本是法治和文明程度都比较高的国家,日本人做事很守规矩,一般不会故意克扣工资,日本人对中国劳工的态度也都很友好,不必有太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顾虑。

如果真的通过了面试,有机会到日本工作,我们也鼓励你尽可能多的学习和了解日本的生活和文化,有机会走出工厂逛街,就去逛逛,不要害怕紧张到工作三年厂区都没敢出去过,去了趟日本,除了赚到钱,也应该赚到些见识才对。

相信了解了以上日本劳务的注意事项和要求,你已经能够大体了解去日本打工的基本情况,如果还有更多需要深入了解的,可以找有资质、可靠的劳务公司进行咨询。

1.奥特莱斯奢侈品牌销售翻译

基本薪资: -日元;(RMB: 11000¥-13000¥)

◆国外工作经历,开阔视野。

✩工作内容:

1、工种:翻译、销售

2、工作内容:国际一线知名奢侈品牌店的翻译和销售,商品布置库存管理等。

3、赴日地区:东京及周边、大阪、神户等。

4、签证类型:工作签证(可申请日本的永住权)

1、 男女不限, 20-30岁,婚否不限,笑容好,相貌端庄,善于沟通。

2、 专科(可自考)需为日语、英语、旅游管理、等相关文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日语N3~N2水平以上,口语水平佳,不问经验。

3、要求工作认真细心,责任心强,有上进心非洲出国劳务信息,日本出国劳务的注意事项和要求!,服从日方的工作安排。

1、工资: 基本月薪18万~19万8千日元。

2、 工作时间:9:30~21:00轮班制, 每天实际工作7.5~8个小时, 每月工作20~22天。

3、 加班:根据店铺不同,加班时间不同。 加班费按时薪额外支付25%,多劳多得。

4、 交通补贴:有。根据公司规定支付。

5、 福利:社会保险齐全,奖金按工作年限与能力支付,免费在职培训, 工作半年以上10天带薪休假。

6、 住宿:公司在日本全境有数十处宿舍, 费用一般3万日元/月, 初期费用公司全负担,拎包安心入住。

✩ 面试时间: 随时

本公司初选⇒日方视频面试⇒正式录用⇒办理在留签证等出国手续⇒在留通过后,学校免费培训一周左右⇒出国。

承诺

实拍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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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本三大通信运营商及大型商场导购

基本薪资: 20 万日元起;(RMB: 13000¥起)

◆正规工作签证,工作环境好,收入高,就职成本低;

◆提升语言水平,丰富职历,为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在留资格及签证办理周期短,可以申请永住权或日本国籍。

✩工作内容:

1.大型电器店手机柜台导购(例:ビックカメラ、ヨドバシカメラ、ヤマダ電機等);

2.日本三大通信运营商手机专营店导购;

3.大型商场导购或前台向导。

※如果前期日语不能达到标准,公司会安排便利店的工作。日语提高到相应标准后再行安排到上述岗位。在便利店工作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工作地点:东京、大阪、名古屋(工作地点可以协商,但是需要服从公司安排。)

✩签证类型: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性别要求:男女不限。

3.语言要求: 日语口语能力N2以上(无需证书)。

4.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统招、自考、成人高考有学士学位证均可), 学信网可查; 统招大专日语相关专业。

5.经验要求:无。

6.其他要求: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

1.基本工资:20万日元起。

2.工作时间:10:00~19:00( 休息时间一小时)。 排班制, 每周工作5天, 休息2天。

3.加班情况: 有, 基本小时工资+25%。( 时薪1300日元)

4.交通费:每月3万日元上限。

5.住宿补贴: 公司提供宿舍,费用自理。

6.奖金制度: 一年1次

7.保险制度: 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雇佣保险、医疗保险、厚生年金)。

✩ 面试时间: 每月1-2次

1.报名资料:个人履历(含照片)、毕业证、日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可);

2.其他材料:大学成绩单、户口本、护照等原件;

公司初选⇒日方视频面试⇒办理在留资格、签证等出境手续⇒签证批复⇒安排出境计划⇒出国工作

✩ 信息咨询费:人民币28000元;

承诺

3.日本工签理工科招聘(无需日语)

基本薪资:18-20万日元以上万日元;(RMB:11000¥-13000¥)

◆专科学历可以报名。

◆面试前无语言要求。

✩工作内容:负责肉制品机器的操作与生产;机械零部件的加工与检品;化妆品、塑料盒、餐盒等产品的生产与加工;电气化生产加工与制造;塑料制品的生产与制造等。

✩工作地点:大阪、奈良等

✩签证类型: 日本人文签证(可申请永驻)

1. 年龄要求: 22-37岁

3. 语言要求:无

4. 学历要求: 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科或日语专业

5. 经验要求:无

6. 其他要求:无色盲色弱、无纹身烟疤,征信良好无法律纠纷。

1. 基本工资: 时薪1000日元, 工资+工龄+能力补贴+奖金月收入18-20万日元以上。

2. 加班情况: 有, 加班费1250日元。

3.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周末双休;超时算加班

4. 交通补助:无

5. 住宿补贴:无

6. 奖金制度: 有

7. 保险制度: 各项保险制度完善

8. 其他福利:免费提供饮料咖啡等,有休息室,资格取得补助,外语学习补助制度,公司内留学制度等

✩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或视频面试1-2次

1.报名资料:个人履历(含照片)、毕业证原件、日语等级证书(如果有);

2.其他材料:最终学历成绩单、户口本、护照等原件;体检证明(有健康证提供健康证即可;本人照片电子版(西服领带白底2寸照片),二返学生需要有原始简历表。

公司初选⇒日方现场面试或视频面试1~2次⇒通过⇒办理在留资格、签证等出境手续⇒签证批复⇒安排出境计划⇒出国工作

✩ 服务费:

本科:人民币35000元;专科:人民币40000元。

✩ 面试前缴纳服务费(一期)5000元,面试合格后交服务费(二期)15000元,服务费(三期)于在留资格证书批复成功后交齐剩余款项。

✩ 其他费用:

培训费:4000元(包含住宿)

体检费、赴日机票费等自理。

承诺

4.日语只需N3 综合类导购岗位

基本薪资:20万日元起;(RMB: 13000¥起)

◆日语要求只需N3,无需证书。正规工作签证,工作环境好,收入高;

◆提升语言水平,丰富职历,为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在留资格及签证办理周期短,可以申请永住权或日本国籍。

✩ 工作内容: 商场、免税店、旅馆酒店、高级餐厅、便利店等从事向顾客推荐及介绍商品、导购的工作。

✩ 工作地点:东京及周边、大阪及周边、名古屋及周边。工作地点可以协商,但需要服从公司安排。

✩ 签证类型: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语言要求:日语口语能力N3左右(无需证书)。

4.学历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统招、自考、成人高考有学士学位证均可), 学信网可查; 统招大专日语相关专业。

5.经验要求:无。

6.其他要求: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

1.基本工资:20万日元起

2.工作时间:10:00~19:00( 休息时间一小时), 排班制, 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

3.加班情况: 有, 基本小时工资+25%。( 时薪1300日元)

4.交通补助: 全额报销。

5.住宿补贴:公司提供宿舍,费用自理。

6.奖金制度: 一年1次。

7.保险制度: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雇佣保险、医疗保险、厚生年金)。

✩ 面试时间: 每月1-2次

1.报名资料:个人履历(含照片)、毕业证、日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可);

2.其他材料:大学成绩单、户口本、护照等原件;

公司初选⇒日方视频面试⇒办理在留资格、签证等出境手续⇒签证批复⇒安排出境计划⇒出国工作

✩ 信息咨询费:人民币28000元;

承诺

5.日本奢侈品牌—销售翻译

基本薪资: 18 万~21万 日元;(RMB: 11000¥ -14000¥ )

◆管培生项目有明确职业规划,表现优异者可晋升为区域主管等管理层人员;

◆国外工作经历,开阔视野。

✩ 工作内容:国际一线知名奢侈品牌店的翻译和销售,商品布置库存管理等。

✩ 工作地点:东京、大阪、神户、横滨等。

✩ 招聘人数: 10名

1.男女不限,20-39岁,婚否不限,笑容好,相貌端庄,善于沟通。

2.专科、本科以上学历。日语N2水平以上,口语水平佳,不问经验。

3.要求工作认真细心,责任心强,有上进心,服从日方的工作安排。

1.薪资:前3个月工资18~19万日元;4~6个月基本工资升为19~20万日元。工作满6个月后, 提薪到21万日元以上。

2.工作时间:8:00~22:00轮班制,每天实际工作8个小时,每月工作22天。

3.加班情况:根据店铺不同,加班时间不同。加班费按时薪额外支付25%,多劳多得。

4.交通补贴:有。 每月上限1万日元。

5.福利:社会保险齐全,免费班车接送各大车站, 奖金按工作年限与能力支付, 品牌内部员工折扣制度,免费在职培训。

6.奖金制度: 一年1次

7.住宿:个人承担,日方会社协助找宿舍,费用一般3~4万日元。

本公司初选⇒日方视频面试⇒正式录用⇒办理在留签证等出国手续⇒在留通过后,学校免费培训一周左右⇒出国。

承诺

6.日本工签理工科招聘(无需日语)

基本薪资: 19 万~21.2万 日元;(RMB: 12000¥ -14000¥ )

非洲出国劳务信息

◆国外工作经历,开阔视野;

◆会社包去程机票;

✩ 工作内容:在旅游景点的品牌专卖店,从事导购或销售,主要销售:时装、箱包,饰品等。有时需应对中国游客

✩ 工作地点:大阪,東京( 静冈县)等。

✩ 招聘人数: 30名

1.女性,22-35岁,婚否不限,笑容好,相貌端庄,善于沟通。

2.大专以上学历。 日语N2水平以上,口语水平佳,不问经验。

3.要求工作认真细心,责任心强,有上进心,服从日方的工作安排。

1.薪资:前2个月工资19~20万日元;2个月以后基本工资升为21.2万日元以上。(按工作年限与能力有加薪)

2.工作时间:9:30~23:30轮班制,每天实际工作7.5~8个小时,每月休8~9天。

3.加班情况:加班费按照1.25倍, 加班费1687日元

4.福利:赴日机票日方承担, 社会保险齐全, 交通费全额补助, 品牌内部员工折扣制度,免费在职培训。

本公司初选⇒日方视频面试1次⇒正式录用⇒办理在留签证等出国手续⇒安排出国。

承诺

7.日本上市餐饮 公司招聘

基本薪资:23万日元;(RMB:15000¥)

非洲出国劳务信息

◆正规工作签:特定活动签证等同于工作签证。

◆发展前途好:上市公司直接聘用,正社员,发展前途好

◆收入高:餐饮店铺店长储备,收入高

✩ 工作内容:店铺店长储备、综合管理、翻译等相关工作内容。

✩ 工作地点:全国直营店铺(以东京圈为中心从北海道到冲绳的各店铺)。

✩ 签证类型:工作签证

1.23~35岁、婚否、男女不限、性格好、有责任心上进心。

2.日本大学毕业、本科以上学历、 日语能力N1水平以上

3.在日本期间有饮食店打工经验者

1.正社员

2.月工资:23万日元

3.工作时间: 排班制(根据店铺的营业时间)、 平均月出勤22天

4.交通费: 交通费会社承担。

5.各种奖金保险制度完善、 每年2次奖金( 合计约2个月工资)。

6.住宿: 公司提供( 个人每月负担25,000日元), 水电煤气费个人承担。

承诺

【案情】

新加坡某建筑公司与重庆某制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约定由制衣公司为建筑公司组织建筑工人提供建筑劳务,由建筑公司承担工人出国所需手续、证件及机票费用。根据该《劳务合同》,制衣公司组织了若干名工人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制衣公司)根据与新加坡雇主签订的赴新加坡劳务合同,公开招收建筑工人,乙方(工人)自愿应招,并通过新加坡政府考试被录用。”合同还约定了如下内容:关于乙方的工作职责,约定“乙方严格按照雇主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随时服从雇主的工作安排、必须服从雇主或指定代表的领导与管理、违反以上条款的,乙方将无条件接受雇主的处罚”;关于对乙方的工资发放,约定“雇主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自主调低或调高计件工资制的定额单价;雇主将为一方在新加坡开设银行账户,乙方的工资由雇主根据合同留存各种款项后,3个月之内直接进入乙方的银行账户”;关于工伤处理,约定“乙方发生工伤以后,如查证属实,雇主将按照新加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报并理赔”等。随后,工人与新加坡某建筑公司签订《雇佣外籍建筑工人合同》,并向重庆某制衣公司缴纳出国费1.3万元。其后,工人赴新加坡务工,雇佣期满后回国。

回国后,工人向法院起诉制衣公司,请求确认与制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无效,要求制衣公司退还出国费1.3万元。经查,制衣公司无外派劳务经营资格。

【分歧】

本案有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原、被告之间构成何种法律关系;二是原、被告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

关于法律关系性质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原、被告之间构成外派劳务合同关系。理由是,被告与新加坡某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应当属于《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原、被告订立的《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外派劳务合同》;原告与新加坡某建筑公司签订的《雇佣外籍建筑工人合同》属于《雇佣合同》。另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是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理由是,被告无外派劳务经营资格;原、被告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对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有具体约定,可见,双方具备劳动关系;此外,在被告与新加坡某建筑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没有被告受建筑公司委托,以建筑公司名义招收工人的意思表示。

澳大利亚建筑劳务

关于合同效力问题,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虽无外派劳务经营资格,但有关经营主体资格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违反后不影响合同效力,原告无权请求被告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无外派劳务经营资格,原、被告订立的合同无效,被告收取的费用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余下部分应予退还。第三种意见认为,双方构成劳务派遣法律关系,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故合同无效,出国费应予退还。

【评析】

笔者认为:

1、原、被告之间构成外派劳务关系 外派劳务主要规定在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中。商务部《关于做好境外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对外派劳务作了如下解释:“外派劳务是指企业与境外允许招收或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中国公民到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从事上述境外劳务派遣活动的企业称为外派劳务企业。”从该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来看澳大利亚建筑劳务,外派劳务关系的性质及效力判断,外派劳务与劳务派遣最主要的区别应该在于法律关系性质的不同:外派劳务关系中,劳务人员和外派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外派劳务法律关系,与国外用工单位之间形成的是雇佣法律关系,换言之,外派劳务只是一种外贸中介,经营公司和劳务人员之间并不直接形成劳动关系;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笔者认为,对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显然不应仅仅取决于合同名称,而应根据合同中所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来确定。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合同虽然名为《劳务派遣合同》,而且合同也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劳动纪律等事项作了较详尽的约定,但约定内容的承担主体并非被告而是雇主新加坡公司,无论是工作的提供对象、劳动报酬的支付主体,还是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劳动纪律的管理主体,均明确为该合同的第三方即新加坡雇主,合同中并无原、被告之间关于支付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等体现劳动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工人若被雇主遣送回国澳大利亚建筑劳务,被告亦不负责向原告发放基本工资。因此,不能认定原、被告形成劳动关系,亦即不能认定原、被告之间形成劳务派遣关系。相反,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具有外派劳务合同的核心要素——为中国公民与外方雇主之间建立劳务关系提供中介服务。而且,外派劳务关系中一般存在经营公司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以及劳务人员与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这三个协议。本案中,原、被告及新加坡公司相互之间所签订的三个合同与外派劳务关系所包含的三个协议是相一致的。因此,原、被告构成外派劳务关系。

2、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无效 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称《合同法》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结合本案,首先需要明确外派劳务是否属于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或者禁止经营范畴。对外贸易法第十条规定:“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对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明确将对外劳务合作的经营资格纳入商务部行政许可范围,故外派劳务属于特许经营应无疑义。被告在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外派劳务活动,违反国家关于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规定,故本案讼争合同应为无效,被告收取的费用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余下部分应予退还。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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